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工作的函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8-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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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示范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1548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省级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测对象省级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对象为我县2015年至2017期间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2、申报时限: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联系人:潘何禹,联系电话0591-62300726,电子邮箱:mqxjgz@163.com。

 

附件:1、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信息表

      2、闽清县示范家庭农场监测信息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