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81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1〕153号)文件的精神,经过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组织人员审核等程序,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推荐参与评定的2021年度省级示范场和市级示范社及示范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由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8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对象有不符合评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
通讯地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中心
联系人:潘何禹
联系电话:62300726
附件:2021年度省级示范场和市级示范社及示范场拟推荐名单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