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农业智慧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3号)文件精神,下达闽清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专项资金14万元,其中每家经营主体获得资金补助7万元。经企业申报、乡政府推荐,并经局务会议研究一致通过,现同意闽清县东桥镇浩洋家庭农场、闽清县久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共两家经营主体承担2021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22332110;来信投递: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35080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