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经乡镇政府初审推荐,我局实地核实评估,认为该公司基本符合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条件,拟定作为推荐单位,报送市局参加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联系电话62300751,邮箱mqxkjk@126.com。
特此公示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