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海西汇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生产线,经资质单位造价评估,本项目完成投资额,符合验收规定。2020年11月4日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45号)及《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闽清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农综〔2019〕9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对闽清县海西汇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生产线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拨打电话形式向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来信: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
来电: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0591-62300751
附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设施建设申请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