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闽清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报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8-27 11:1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7年度,我县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不断规范补贴政策实施,建立健全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有效地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百姓。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

2017年度,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厅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15万元,结余结转资金36.139万元,财政收回省级资金18.350万元,实际可使用资金32.7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309万元,省级资金2.480万元)。

2017年度,我县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604万元 ( 其中:中央资金37.100万元,省级资金 2.504万元),分四批次结算拨付。补贴农机具166台套,154个农机户受益,覆盖全县各乡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及时召开年度农机补贴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了省、市有关农机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措施,签订工作责任状,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为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

(二)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村进行宣传活动,在乡村部粘贴和给群众发放《闽清县农机购置补贴明白纸》、《闽清县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以及向全县各村部邮寄宣传单等形式发放宣传材料共计2200多份。二是建立和完善网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信息,按规定须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公布,实现补贴产品信息网上查询,每个月在政务网或政务公开栏公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每结算一批,在政务网上公示一批。并按规定要求,每三个月我站汇总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购机信息后,以信函形式寄达各行政村,由其所在行政村村委会负责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

(三)规范补贴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补贴操作。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明确补贴操作流程。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购机者补贴申请、材料审核、确定受理、对象公示、申请结算、资料建档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二是加强投诉处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结算批次,按不少于10%进行随机电话抽查,对有异议及补贴总额达1万元以上的机具,开展入户核查,核查机具购买者信息、型号、参数配置、购买日期、发票等。四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上线福州惠民网工作。为真正实现把农机惠民资金“晒在阳光下”,我站每发发放一批农机补贴资金,就上线一批福州惠民网。并加强福州惠民资金网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惠民资金网的知晓率、使用率,让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学会通过该网查询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有效规避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等情况。

(四)完善防控机制,加强警示教育

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制定《闽清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工商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定职责分工,在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配置,做到实施人员和监管人员分离,建立制衡、制约机制,从操作流程上规避风险。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纪律、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材料等,切实增强法律法规意识。逐一剖析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案件发生根源,总结教训,引以为戒,以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教育干部职工要依法依规依纪办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确保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闽清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