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组织各村两委开展“四议两公开”专题业务培训3次,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培训学习,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严肃决策程序。(已完成)
16.针对调动村民参与自治民主决策不够充分。村集体重大事项的决策存在事后补开会议现象,后岭、渡塘、后峰等三个村均存在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时间晚于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合同签订等时间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45)乡民政分管领导已对后岭、渡塘、后峰等3个村村主干进行口头批评,依托11月8日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严格要求村集体重大事项需在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报告一评议”的制度执行。(已完成)
17.针对敢抓敢管魄力不够。对长期影响黄浦溪省控断面水质问题的违规养殖污染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够,19家违规养殖场所还有13家未整治,对辖区内的违规养殖场未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未能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初步摸排,目前禁养区内还存在违法养殖场28家。如,箬洋村王维坚养猪场在2019年业主自行拆除后未跟踪督查,导致该养猪场出现复养,目前生猪养殖规模约200头的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46)我乡共摸排出28家散养畜禽养殖场,目前已完成清栏22场(完成拆除11场)。(持续深化整改)
(47)已制定《下祝乡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包片督促违规养殖场按序时进度完成清理。目前实行“每日一报告”制度,涉及整治任务的包村领导、村支部书记进行每日进展汇报,加快整治进度。(持续深化整改)
18.针对民生项目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一:2020年度下祝乡第一批农村供水设施工程涉及汶洋村等11个村,工程实施以来,乡党委政府未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按照县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做好宣传、协调等工作,导致本应于2021年6月完工的重要民生工程未能在规定期内实现全面供水。截至2023年6月,只有5个村实现供水。(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持续深化整改)
(48)第一批农村供水设施工程涉及汶洋村等11个村已完成9个村的供水,后岭村、罗山村管道已连接,待乡自来水厂完成改造后实现供水。(持续深化整改)
(49)已对接联系县水务公司,督促其尽快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全面供水。(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二:2019年投资14.4万元在兰口村以建设蓄水池方式实施农村供水提升工程,蓄水池建成以来从未蓄水,未能有效缓解该村村民饮水困难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持续深化整改)
(50)已纳入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高山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由县水务公司统一投资、提升、运营,解决村民饮水困难问题。(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三:2017年投资120万元在前洋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该工程未进行验收移交,目前处于无人管护状态。(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51)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归档内业材料,匹配项目资金。(持续深化整改)
(52)按照三星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标准完善基础设施,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设计、预算等办理相关程序。(持续深化整改)
(53)待设施完善后,委托有养老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驻运行,目前已与闽清县逸佰家养老院洽谈入驻事宜。(持续深化整改)
19.针对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关切不及时。如,下祝乡农房审批问题,自2020年至今过会研究了4批28户,迄今为止仅办理了其中3户的建设审批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4)完善农房审批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的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农房审批效率。(已完成)
(55)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多部门精准高效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受理。(已完成)
20.针对为民办事效率低。特困人员黄孟开填写救助供养申请表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因工作人员工作不够主动,未按《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方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确认意见,使本应在10月份领取特困供养金拖延到12月份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6)乡民政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批评,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已完成)
(57)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已完成)
21.针对社会救助事项审批及档案管理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特困人员求助供养申请表、城乡低保申请表、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求助申请表均存在部分栏目填写不完整或缺件等问题,工作人员未及时提醒或帮助群众对申请材料进行完善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8)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识到档案管理重要性。(已完成)
(59)对档案进行全面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分类建档要求,补缺补漏,确保社会救助等各项工作发放有据可依,有档可查。(已完成)
22.针对滞留部分上级补助资金。如202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43万元、2020-2022年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提升补助资金7万元仍滞留乡政府,未及时分解发放到相关村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0)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1)2023年6月30日已发放部分滞留的2020-2022年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提升补助资金4万元。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剩余滞留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相关村。(已完成)
23.针对生态林护林员工资未按规定发放。2022年1月下祝乡已完成2021年度护林员考核,但截至2023年4月,仍有2021年护林员工资2.04万元未发放的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已完成)
(62)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3)2021年护林员滞留工资2.04万元,已于2023年7月31日发放18831元,剩余1527元因护林员史礼周死亡未发放。(已完成)
24.针对非税收入未上缴至县国库。下祝乡政府2020年至2022年收电站管理费138.55万元,2022年收公益性公墓墓位出售款131.7万元,两笔收入均未缴交至县国库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5)完善体制机制,于2023年4月18日、8月31日、12月6日共缴交2023年电站管理费48.9万元,已足额缴交2023年全乡非税收入。(已完成)
25.针对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下祝乡购买的抽油烟机、电脑、热水器等累计价值2.03万元的设备,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已完成)
(66)已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全面梳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完成)
(67)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进行补充登记,2022年购买的抽油烟机、电脑、热水器等累计价值2.03万元的设备均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6.针对乡党委在大兴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事项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和不良影响。2020年11月18日,未经深入调研,下祝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启动下祝乡农产品市场工程。2021年4月,下祝乡农产品市场所在地块因乱占耕地0.91亩建房列入整改,被拆除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8)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下祝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五条意见》,严格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要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了解一线情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已完成)
(69)掌握正确调查研究的方法,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已完成)
27.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够充分,党委会议题存在议而不决问题。上会时只提议题,未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意见建议,其他班子成员在议题讨论中未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影响集体决策,查阅会议记录,2022年至今,累计有10个上会议题存在议而未决情况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0)严格议题审查。认真做好会前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对上会提交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把关,条件不成熟的不予提交上会,防止议题议而不决现象发生。(已完成)
(71)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会上集体讨论、积极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均积极发言、明确表态,认真研究讨论表决相关议题。(已完成)
28.针对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不扎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检查不到位。初步统计,2022年约有9个领导班子成员未到所包村党支部讲党课,对所包村党务公开管理缺失、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健全等党建方面问题关注不够,对支部党建工作未能抓严抓实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2)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为各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2场次,其他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所分管领域讲授专题党课。(已完成)
(73)深化“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活动,制定《下祝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五条意见》,严格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所包村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包村党务公开、组织生活制度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抓严抓实支部党建工作。(已完成)
29.针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不严肃。2020-2022年度,溪源、洋边等5个村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兰口、池楼等13个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4)通过包村领导督促、党建指导员定期跟踪指导方式对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围绕“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为主题纷纷开展理论学习、建言献策、“亮身份、亮作为、亮行动”“六清一改”、“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等各式各样党日活动23场次。(已完成)
问题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全乡22个村党支部中有10个党支部存在“三会一课”会议召开次数不足、记录不规范、记录本遗失等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5)成立由专职组织员、乡一懂两爱工作者等组成的下祝乡党建工作指导组,分赴所联系村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加强指导,由各村指定1名同志负责对接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等工作。(已完成)
(76)充分发挥乡党校平台作用,已对各村党建业务经办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进一步加强党务业务水平。(已完成)
(77)严格考核机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各党支部达标创星重要内容,和党支部书记年终党建考核挂钩,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已完成)
30.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如,乡党委批复发展对象郑化铄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时间超期,对毛明峰、姚祖焕、祝孝伟等党员档案表格部分栏目内容填写不规范或前后矛盾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导纠正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8)已对毛明峰、姚祖焕、祝孝伟等党员档案存在问题进行指导纠正。下一步,我乡将严格开展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已完成)
31.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干部队伍能力存在短板,部分村干部发展意识不强、站位不高,驾驭经济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如,罗山村、后岭村等2个村谋划生成的产业类项目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不足,产业振兴带动村财增收、村民致富实际效果不佳;邹洋村、箬洋村、洋尾等村对拓宽集体经济增收办法不多,经营收入主要依靠生态公益林、土地流转、贫困村参与扶贫项目投资收益等,村集体经济自行“造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9)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省级示范村项目4个,申报第五批次村集体经济扶持村2个。(已完成)
(80)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今年新增省级乡村振兴村领办合作社1个,进一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已完成)
(81)立足下祝“北旅”和“康养”定位,带领各村主干走出去,前往永泰梧桐镇、闽侯县、省璜塔庄等开展乡村振兴调研3场次,进一步提升村主干干事创业激情,提高村集体经济自行“造血”意识。(已完成)
32.针对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2021年、2022年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未将督促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2021年村级换届完成后,未对新任职的村级“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2)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抓党建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全力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作表率,带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将督促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每年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内容,及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开展任职谈话。2023年自乡党委书记任职以来,已走访调研辖区内22个村居,并与村两委开展座谈会,了解村情民意。利用开展民主生活会契机,与乡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了谈心谈话。同时委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邓青对22个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心谈话1次。(已完成)
33.针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有差距,责任压力传达不够到底。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满足于开会布置强调,下基层指导和督促各村、各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得不够严格。如,对村党组织抓党建不够严实、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3)班子成员立足自身岗位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和包村工作中,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对分管涉及领域和所包村居开展指导3次。(已完成)
(84)组织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推进会3次,全乡22个村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微信监督群公开党务、村务、三资等事项1803条、事前公示688条,对公开质量、时效进行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40余个,已整改到位。(已完成)
34.针对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不够。主动向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意见建议较少,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够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5)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民生领域、防台风防暴雨、安全生产、农村集体“三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登革热防控等专项监督,发现村集体租金未收回等问题30余个,累计发布督查通报8期,民生领域立案2件,党纪处分2人。(已完成)
(86)持续推进廉政宣传教育,讲授廉政主题党课1次,开展参观“存正心 守正道 养正气”廉政书画展、工程领域警示教育展、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8批241人次。(已完成)
(87)围绕村两委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等主动约谈党员干部8人次,全乡廉政氛围进一步提升。(已完成)
35.针对执纪办案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线索来源单一,直接获取线索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问题线索收集主要以来信访举报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8)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5人次,其中在监督检查中发现1件1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摸排发现1件1人,信访举报2件2人,公检法移送1件1人。开除党籍2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7人次,其中谈话提醒2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已完成)
36.针对未能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部分村级纪检委员未对本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乡纪委督查发现问题才进行整改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9)加强村级组织监督管理。定制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印章22个,由纪检委员对本村“三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已完成)
(90)实行每季度一报告制度,由各村级纪检委员向乡纪委报送监督情况。(已完成)
(91)2023年9月13日,下祝乡纪委组织召开村级纪检委员业务培训会,22名村纪检委员参会。会上解读了闽清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功能等内容,并结合省纪委“送教下乡”《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做强基层监督》、《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主题课件,介绍泉州市小微权力监督、漳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优秀经验做法,并印发《闽清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村级纪检委员监督意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37.针对未督促各村按照相关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至今22个村均未开展整改工作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92)成立审计结果整改工作组,对资金管理和报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对存在不规范的账目附上说明,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已完成)
(93)开展财务相关业务能力培训,乡财务人员定期到各村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村按照相关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财务管理意识,确保资金使用程序全面规范。(已完成)
3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前洋村红虫养殖场处置后又恢复养殖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94)已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固定资产,发现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进行补充登记。(已完成)
(95)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登记、核销、报废固定资产,指定专人定期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保证账实相符。
(96)针对“前洋村红虫养殖场处置后又恢复养殖”的问题,已于11月17日整改到位。(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及巡察移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截至11月24日,下祝乡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共运用“第一种形态”28次,其中谈话提醒2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批评5家单位。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1)对詹顺发(下祝乡人民政府下祝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干事)、黄颖(下祝乡人民政府下祝乡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聂志同(下祝乡三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祝绍华(下祝乡下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安言(下祝乡后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立场(下祝乡后峰村党支部委员)、杨相生(下祝乡汶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河平(下祝乡堡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文灼(下祝乡兰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光枝(下祝乡尾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接班(下祝乡长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兴梅(下祝乡后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喜玉(下祝乡罗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瑞铭(下祝乡洋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忠法(下祝乡渡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典金(下祝乡邹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连天(下祝乡堡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毛文东(下祝乡罗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孟淼(下祝乡长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淑容(下祝乡后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马汉鸿(下祝乡渡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21人予以谈话提醒。
(2)对毛敏亮(下祝乡池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在国(下祝乡池楼村监委主任)等2人进行批评教育。
(3)对下祝乡堡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下祝乡罗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下祝乡长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下祝乡后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下祝乡渡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等5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敢抓敢管魄力不够、民生项目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我乡将持续用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深化整改,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538002;通信地址:闽清县下祝乡学府路2号;电子邮箱xzdzb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