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5:41 信息来源:闽清县卫健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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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含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针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了解巡察整改进度,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卫健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四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强化资金管理。已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了《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共体建设大额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梅卫办〔2023〕55号),对上级下拨县总医院的医共体建设大额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大额资金分配方案报县卫健局党组研究后再分配;对其他小额补助资金,采取向县卫健局备案管理的方式,促进资金合理使用。

2)组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各活动日、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宣传,提高全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度,满意度二是加强平台监督。利用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数据监测平台,对落后项目及时通报,责令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率,特别是针对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低单位及时监督、督促、整改。三是开展经验总结。针对“2018-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得分排名逐年下降”的问题,我局适时采取公卫服务项目情况一周一通报,一月一例会的措施,于2023年6月20日组织召开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部署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3)深化医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摸清人才底数。摸清我县卫技人才底数,分析人员组成结构二是多方式引进人才。通过开展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引进急需人才,改善人才结构。2023年提供了28个卫技岗位参加县人才办组织的赴宁夏银川、青海西宁、云南昆明等地多所大学推介会,共有12人登记就业意向;2023年拟社会公开招聘30人,委培生3人。

4)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动建,业务用房未达标,缺乏产科医生和临床儿科医生,儿科、产科等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是合理安排妇幼人才招聘。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业务开展需要,每年根据编制情况合理安排妇产科专业和儿科专业的人员招聘,充实妇幼医疗队伍。2023年妇幼招聘卫技人员3名。

是加强妇儿科人才培养。每年有计划地选送医疗骨干到省市三甲医院妇产科、儿科进修学习,将医务人员的进修情况作为职称晋升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提升医务人员医技水平。

是加快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进程。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紧盯梅溪新城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动工起建。

5)针对利用社会资本办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优化营商环境和审批程序,为民营医院落地闽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精神,局审批科简化审批程序,对所有个体诊所实行备案制,截止目前已完成26家个体诊室备案。

6)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滞后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医技人员、乡村医生到县中医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进修培训,2023年4月份县中医院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培训3场,培训基层医技人员80人。

二是加强中医人才后备力量培养。加大中医医学类人才的招聘力度,2023年中医院招收两名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制定名医师带徒培养方案和计划,举办名医讲座3场。

三是加快医院康复诊疗中心建设。申请加大县财政投入,完成新的业务用房内部装修,添置必备的康复设备,加快县中医院大康复专科建设,目前已进行前期的设计预算及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7)中医规模偏小。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提升中医医技水平。加强在岗中医人员的培训,2023年选派康复推拿科骨干1人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进修学习;院内医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共计15人次。

二是加强上下通力协作。加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协作,县中医院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共体双向转诊合作协议”,2023年共计上下转诊患者29人次;选派医师28人次到雄江、梅溪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

三是开展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内涵建设,突出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等中医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中医重点专科辐射面和影响力,努力打造服务水平较好的重点专科

8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院宣传栏、“三下乡”义诊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2023年健康闽清公众号上发布4条中医动态;开展中医相关义诊活动6场,服务群众3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中医在群众中的认可度。

9)推动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步伐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基药相关制度。修订完善《闽清县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方案(梅总医〔2023〕65号),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应用。将村医基药补助资金支出率列入院长绩效考核范畴,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推进基药制度落实。各乡镇分院召开村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培训会共计16场次,引导村医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2023年6月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基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工作

2.关于红十字会发挥人道领域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0)人道救助资源动员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闽清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以来,县红十字会依托红十字博爱驿站、博爱家园和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和生命安全教育体验公益课堂,共举办应急救护取证培训54期,为2512人颁发了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二是扩大“三献”宣传力度。结合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三献”的宣传活动,2023年“闽清县红十字会”官方订阅号宣传“三献”知识17条,县融媒体中心转载“三献”知识2条,更新沿街“三献”公益广告2幅;开展“军营男儿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热血一夏˙爱满十城”等无偿献血活动2场。2023年1-6月,我县献血821人、290010毫升;遗体捐献登记1人。

11非定向筹资渠道不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升红十字筹资水平。精心策划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筹资项目和活动,积极探索“以项目带动筹资”的新模式,进一步拓展“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成效,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格局。2023年,接收闽清县金融同业公会捐赠款15万余元。

二是精准实施红十字救助。持续组织实施少儿大病救助、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天使计划等系列救助行动,2023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系列慰问活动,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31户,发放慰问金23.4万元;5·8博爱周期间,帮助3名学生继续学业,发放助学金0.6万元。

3.关于开展人口与计生服务职能工作弱化的问题

12)职能未及时调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关于三孩生育政策相关措施,减少生育限制性,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相关文件18份方便群众,实行“现场+网上”的生育登记模式增强抚幼养老功能,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2022年3家县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16家乡镇卫生院被福州市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县总医院设置安宁疗护床位建成1家省级普惠性托育机构2023年2家机构列入省级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二是多举措并举提振生育水平。开展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邀请省妇幼保健院专家坐诊12次,服务指导群众200多人,优生优育检查380人,孕妇学校开办24次,组织活动4场,为孕妇提供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指导300多人次。组织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活动3场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256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56人,免费为育龄夫妇开展地中海贫血初筛194对,指导叶酸使用363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848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856新生儿疾病筛查313人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21人次、新生儿听力筛查166人次

13)局党组对三孩等生育新政策宣传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人员培训。各乡镇每月组织月例会,开展计生管理员业务能力培训。

二是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健康闽清”公众号更新发布4条关于“一老一小”宣传内容;举办“普惠托育 闽清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发放三孩生育政策宣传单100多份。

三是加强宣传内容审核。对生育政策宣传内容严格管理和审核,适时更新。

14)计生协会幸福工程帮扶力度弱化未能有效发挥帮扶资金效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进一步提高对计生奖扶资金帮扶发展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关于幸福工程帮扶力度弱化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增加帮扶力度。计生协会2023年以来已帮扶县计生困难家庭户12户,发放项目金60万,位列全市第一。

4.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15)个别案件存在处罚不到位和未经负责人审批就开展执法活动等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处罚文书存在错误的现象;对白中卫生院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责任人未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执法案卷档案。购置执法仪器设备,组织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对2018年以来的执法案卷材料做一次全面细致检查梳理,对现场检查无具体起止时间的做好补充录入。

二是规范案件处罚。就执法合法化规范化问题听取卫健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对白中卫生院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处罚案件进行重新核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白中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16)2020年10月对云龙乡新顺洁餐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中“立案报告”等多个审批环节没有负责人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核制度。设专人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好案件结案审批关。

二是开展审批环节审查。组织人员对云龙乡新顺洁餐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进行再次审查,对其中“立案报告”等多个审批环节没有负责人审批的予以补充审批。

17)2020年1月1日闽清县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调整为闽侯县人民法院受理,但2020-2022年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仍告知当事人向台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出具处罚决定书前加强审核把关,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规定案件承办人出具法律文书前必须向司法机关了解核实行政诉讼跨区管辖地法院。

5.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8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检查发现,局党组未对《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常规学习研讨,按要求开展专题研讨。

19)未按要求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7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规范学习记录,学习记录体现具体学习内容。

20)未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抓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工作内容。

21)新闻发言人制度未结合实际及时进行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重新制定出台《闽清县卫生健康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梅卫办2023〕31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工作作风不扎实。

22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项目指导负责人采取线上线下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逾期未种儿童通知不全问题卫生院采取短信、电话及村医面对面通知措施确保通知到位;“查验证补种率不达标”问题,2023年4月-5月通过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开展查漏补种2022年查验证补种率已达标糖尿病项目中未加强随访”问题,督促10个卫生院糖尿病项目中未加强随访项目负责人时整改“肺结核项目中转诊工作落后”问题,通过加强对各卫生院的督导检查,2023年肺结核项目中转诊工作已超过2022年同期“村卫生所未开展健康教育项目讲座”问题,责令各卫生院督促各自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2023年健康教育项目讲座,今年以来村卫生所开展224场健康教育项目讲座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级专家1次,本级培训3次对各项目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升公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3)计生奖扶对象审核不及时、不到位,惠民资金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奖扶年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卫健委关于奖扶年审要求,通过下发年审要求文件,编写每一年度奖扶系列工作注意事项,组织培训会和乡镇例会,微信工作群在线解答,采取入户、通话、拍摄视频、照片等较为灵活的资格年审方式,验证对象生存和户籍迁移情况对确实无法验证生存情况的“失联”对象,暂停当年补助资格,并做好公示工作。二是加大资格审核力度。加强奖扶人员数据线上线下比对工作通过线下比对死亡名单,线上比对全员系统数据库等方式对奖扶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对,6月份将全部人员名单发各乡镇再次确认无误。

(24)回应群众关切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高度重视做好12345件及各类群众信访件办理回复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转发关于《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诉求件办理程序,避免群众举报内容泄露,保证群众信息安全。同时,对涉及医疗服务和医疗纠纷类的信访事项,明确由局业务科室承办,促进职能科室对医院医疗服务问题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25卫生监督检查怠于履行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法律和业务培训宣传。组织药店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消毒产品禁止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消”字号产品”的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游泳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游泳卫生管理规范等法律卫生知识培训。2023年共组织开展了2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积极开展“消”字号产品督查。组织辖区内药店开展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消”字号产品自查;2023年5月根据永丰县卫健委《关于对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进行排查并下架违规产品的函》,组织乡镇卫生院协管员开展拉网式检查,6月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全县药店开展了专项检查,责令闽清县闽惠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下架1件江西省永丰县企业生产的“消”字号产品,共抽检7件福建省内企业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送省疾控中心检测,未接到检测不合格的报告。

三是加强游泳馆水质督查。针对游泳场所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等公共卫生热点问题,我局2023年6月底即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各游泳场馆抓好开馆前游泳场馆消毒、人员体检培训等准备工作。督促游泳馆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对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进行消毒的方法和消毒剂配比,并开展每日自检;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率,组织开展了对9家游泳场馆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和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通过对各游泳场馆的游泳池水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水质状况良好,有1家余氯偏低,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消毒指导,择日再测余氯已达标。

7.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26)未履行好监督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要求公立医院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医院收入结构等诊疗信息,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提升社会监督“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3〕22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医保局、公安局联合印发《闽清县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梅市监药〔2023〕15号等文件精神,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疫苗等采购和使用情况监管。

(27)合同签订与履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3年5月4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举一反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思维和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合同审核把关,今后在签订有关协议、合同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杜绝类似违规情况发生。

28)2021年1月疾控中心两项立面装修改造工程未按投标合同要求交履约保证金、未扣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疾控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组织科长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合同法》,要求今后对合同的具体内容严格把关,并完全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防止再次出现上述问题。

29)计生协会2022年10月与乙方闽清县新视野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帆布袋制作协议,落款却为烨炎广告有限公司并向其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计生协会已重新修改协议,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8.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30)收入缴库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收入未及时缴交国库问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每周及时将门诊收入的现金和海峡银行收到的门诊收入及医保中心返还款上缴财政专户,每周检查门诊收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县疾控疫苗款收入未及时缴交国库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将疫苗款收入等非税收入资金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国库2023年3月份已将疫苗款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31)未按规定计提公积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县妇幼保健院对2020、2021年因将文明奖重复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造成多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36636元予以收回。

县计生协会对2021、2022年因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造成多发的21492元职工住房公积金予以收回

3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县卫生健康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预计12月底完成清理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9.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3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落实“一事一议”,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后决策,并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34)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规定步骤,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避免照搬照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经局党组书记审阅把关。

35)疾控中心支部2018-2021 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局党组、党委组织的党建知识培训。2023年共参加学习培训9人次。

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县疾控中心2023年5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生活会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

三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部流程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走过场。

36)计生协会支部无2018、2019 年组织生活会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计生协会党支部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对往年没有组织生活会材料造成的原因进行剖析,认真做好今后组织生活会记录和材料归档。

10.党建基础较为薄弱。

37)党建工作计划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认真学习领会县直机关党工委的新一年机关党建的部署会议精神和《闽清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本质内涵,梳理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中心工作计划和安排,结合卫健实际出台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的闽清县卫健机关2023年党建要点。

38)组织建设不够完善。计生协会现有正式党员7名,未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核查,闽清县计生协会党支部1名党员因个人工资关系在闽清县卫健局,为便于管理,2023年5月16日将其党员关系转至县卫健局机关党支部。目前计生协有党员6名,按规定暂不设党支部委员会。

39)局机关支部书记空缺超过一年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因局领导班子变动,机关支部书记人选待班子成员到位后研定。

   40局机关、计生协会、妇幼等支部党组织换届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局机关党委开展支部换届工作的业务学习,对各支部的换届工作加强指导把关,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确保程序正确。

(41)党组、党委对基层支部的指导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发挥局机关党委及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的党建指导作用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制定党建计划和完成党建总结,加强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教育。对计生协会党支部党费收缴发票未及时领回存档的问题,对其支部书记、经办人员作了当面提醒教育,及时将党费收缴发票归档;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少交现象。目前,各支部2023年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制度。

11.队伍建设管理不够重视。

42)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已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录用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6月底已经到岗,另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将到岗。新招人员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总体执法水平。

43)局机关及下属单位10名财务人员为临聘人员,违反了《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摸排,10名财务临聘人员分别是县卫生健康局2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县卫生监督管理所1名,县妇幼保健院1名、县计划生育协会3名、县红十字会1名。10名财务临聘人员已重新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

(44)借用人员比较随意。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

一是对于县中医院返聘人员借用到县卫生监督所的两名工作人员问题,进一步完善借用手续,借用到县卫生监督所的两名返聘工作人员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4月到期,到期后将予以解聘。

二是对于县总医院返聘人员借用到县卫校工作问题,人员返聘后主要是在总医院从事医共体内部村医村所管理工作巡察后已返回县总医院上班

12.人才建设存在短板。

45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科学统筹,基层卫技人才缺口较大,尤其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卫生专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关于加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精神,落实安置补助等政策,2023年已落实13名高层次卫技人员91.2万元补助。

二是加大人才招聘力度。通过开展校园招聘、委培生招收、对社会公开招聘等多渠道,多种方式,补充卫技人才队伍。《2023年闽清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方案》已提交县委组织部,审定后予以实施,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招收30人;委培3人。

三是拓展渠道培养人才。通过参加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新技术培训班、学术交流讨论会等业务活动加强人才的培训,积极搭建育才平台。2023年以来,乡镇卫生院到县级医院进修10人,县级医院到省、市医院进修20人;全县医疗机构累计开展新冠肺炎救治能力线上线下培训会19场,培训人数达1709人次,重症救治医护人员培训3场,培训人数达138人次。

46)村医队伍“四低一高”现象未得到扭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项目。鼓励在职乡村医生提升学历,积极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发放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补助经费5.6万元。同时,向省卫健委申报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1人。

二是实施乡村医生待遇提升行动。积极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对于开通医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所考核合格的在岗乡村医生发放分类分档补助220.3万元;建立交通费用定额补助制度,对老、边在岗乡村医生给予交通补助25.98万元。

三是鼓励乡村医生职称晋升。积极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对在职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且在本辖区执业满2年的注册乡村医生和对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且在本辖区执业满2年的24名注册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发放职称晋升补助7.8万元。

四是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一年一次(每次为期10天)的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计划,2023年培训275人组织52名在职乡村医生参加省卫职院的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47)未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要点,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组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责任和担责,认真学习领会县直机关党工委的新一年机关党建的部署会议精神和《闽清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本质内涵,梳理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中心工作计划和安排,结合卫健实际出台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的闽清县卫健机关2023年度党建要点。

48)对破解全县卫生与健康工作中存在的统筹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平衡、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卫技人才匮乏等问题推动解决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统筹医疗资源配置。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我县医疗集团试点,强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全县共有8家乡镇卫生院(含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基本标准,2023年上半年各乡镇卫生院门诊量比2022年同期增加6026人次,出入院人次增加221人次。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指导,每季度开展工作督导一次,指导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加快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录用2名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组织在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送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增强执法力量。

四是充实卫技人才队伍。通过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并留住人才2023年以来已落实13名高层次卫技人员91.2万元补助;通过加大人才招聘力度,2023年拟招聘30人,委培生3人;通过拓展学习渠道,其中乡镇卫生院到县级医院进修10人,县级医院到省、市医院进修20人。

49)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局党组下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6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4.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坚决。

50)监督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做深日常监督,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开展对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定期听取汇报,明确责任领导,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做实政治监督,通过学习和交流,逐步了解和熟悉县卫健局业务,针对职责和业务制定一套精准高效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轻微的,督促和建议县卫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发现构成问题线索需做进一步处理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及时严肃处理。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县卫健局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二是定期不定期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典型案例;三是利用会议、实地督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5.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通过有效整改,实现卫健工作高质量发展。

16.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没有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围绕巡察反馈指出问题作深入剖析查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3年6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存在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7.上轮巡察整改氛围不够浓厚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仍未形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工作督导,指导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提升医改工作成效。通过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破除以药养医、建立现代医药管理制度、人才引进等方面,努力实现医改成效指标逐年增高。

三是加快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录用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组织在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送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增强执法力量。

四是充实卫技人才队伍。通过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并留住人才;通过加大人才招聘力度,补充卫技人才队伍;通过拓展学习渠道,培养医技人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及巡察移交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中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含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期间,未向县卫健局党组问题线索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 基本完成整改事项

1.关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滞后的问题。

进一步加快县中医院康复诊疗中心建设,申请加大县财政投入,完成新的业务用房内部装修,添置必备的康复设备,加快县中医院大康复专科建设,目前已进行前期的设计预算及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投入使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2.关于中医规模偏小问题

    通过不断提升中医院医技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协作,开展重点专科建设,拓展中医医疗技术服务范围等举措,提高县中医院医疗收入和中医药收入。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二) 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1.关于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动建,业务用房未达标,缺乏产科医生和临床儿科医生,儿科、产科等发展缓慢问题。

通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紧盯梅溪新城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动工起建合理安排妇幼人才招聘加强妇儿科人才培养。

完成时限:20251月前

    2.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

县卫生健康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预计12月底完成清理工作。

完成时限:202312月前

3.关于局机关支部书记空缺超过一年问题

    因局领导班子变动,机关支部书记人选待班子成员到位后研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4.关于借用人员比较随意问题

关于县中医院返聘人员借用到县卫生监督所的两名工作人员问题,进一步完善借用手续,借用到县卫生监督所的两名返聘工作人员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4月到期,到期后将予以解聘;关于总医院返聘人员借用到县卫校工作问题,该人员返聘后主要是在总医院从事医共体内部村医村所管理工作巡察后已返回县总医院上班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02;通信地址: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梅城镇台山路105号);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mqwsjc@163.com。


中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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