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需要谁提出?

来源:闽清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4-11-01 15:4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