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8-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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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现将《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福州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发给你们,并就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专栏公示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收费依据文件,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四是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各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收费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民办学校收费应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学校账户。

 

二、做好疫情期间教育退费管理。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退费诉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2〕25号),对一些地方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产生的幼儿园停学退费问题,根据学前教育收费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可参照省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幼儿园保教费退费管理办法,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家长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附件:
1.《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
2.《福州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