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2024年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6-1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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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小学、直属小学、县特教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为做好2024年我县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入学

1.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密切与乡(镇)、村联系,切实摸清残疾儿童的人数和残疾状况,逐一落实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的去向。对于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普通学校随班或者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安置,确保每一个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

2.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应允许特殊儿童家长入校陪读。

3.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学校招生规模。

4.为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进一步扩大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范围,送教上门的学生应纳入学籍管理。

 二、招生对象

1.各乡镇中心小学应积极动员年满6周岁(20188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2.县特教学校招收本县常住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龄6-7周岁(201691-2018831日前出生)的轻、中度智障儿童(身体基本健康、行动自如、日常生活能基本自理,能适应学校生活,没有传染性疾病)。招生人数:7

   三、招生办法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确定。

2.县特教学校:①823日,家长带孩子到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登记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4张,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开学后及时提供)。学校招生小组审查有关资料,结合评估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初定录取学生名单, 828日公布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被录取学生家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智残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具备原籍居民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在学校片区内有效居住证。联系方式:林老师13860650098、郑老师15980688613

 四、其他事项

1.县特教学校为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报名学生中如犯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2.县特教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四免两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交通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智残子女,证件齐全的享受本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

3.县特教学校寄宿生星期一上午入校,星期五下午离校,均须家长负责接送。

 

 

 

闽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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